只有初中原始学历的马明哲首先是在广东省湛江市八甲水电厂做工人,然后在当时的广东湛江地委工交政治部担任通讯员。马明哲命运的转机,发生在1983年他的一次平常的工作调动中。
1983年夏,马明哲被调动到深圳市蛇口工业区工作,就职于该地的劳动人事处。在那个年代,汽车在中国是少有的专供领导们出行的工具。由于会开车,马明哲就被选中担任当时的蛇口工业区总经理袁庚的专职司机,并兼任蛇口工业区劳动人事处车队的队长。
由于早年丧父,马明哲一直是由守寡的许姓母亲抚养长大的。单亲家庭培养了他忍耐和少言寡语的性格。而作为一个领导的司机而言,这样的性格恰恰是最合适的。不久,马明哲就赢得了袁庚的赏识和信任。在袁庚身边工作了两年之后,由于精明能干他被安排到蛇口工业区社会保险公司工作。那个时候,公司总共也就三五个人,主要负责工业区员工的一些福利性劳保事务,规模很小。转眼到了1988年,袁庚又委派马明哲参与平安保险公司的筹建工作,从而开始了马明哲"发迹"的富豪不归路。
初掌平安
1987年9月,时任蛇口社会保险公司副经理的马明哲授命全面负责筹备平安保险公司,那时他的经验也仅限于在蛇口工业区社会保险公司工作过几年。1988年3月,由中国工商银行和深圳蛇口工业区招商局分别出资51%和49%的平安保险在深圳正式成立。当年的马明哲年仅32岁,风华正茂,作为招商局的股东代表出任平安保险董事总经理,后被任命为副董事长。
平安创立初期的发展,股东方--工行与招商局对其的支持功不可没。比如从平安开业的第一天起,工行就在全系统内宣布,在为贷款企业提供保险代理业务时一律只选平安一家。招商局对平安早期的业务发展帮助虽不如工行,但整个蛇口与招商局有关的保险业务也几乎全部给了平安,主要体现在后勤人事方面,除了调配所需的人才外,招商局凭借当时自己拥有一定深圳市户口额度的便利,为调入平安的人员解决了户口问题。
一意孤行
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对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和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以挽救1992年下半年开始出现的金融秩序混乱、金融市场失控的局面。但马明哲却在高层内部提出平安走金融集团化发展的设想。
于是平安向监管部门报出的方案是集团控股模式,即由一个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全资拥有(或控股)产、寿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由集团控股公司对业务、财务、投资、人事、计划和风险内控等重大决策进行统一管理的分业模式。马明哲对付监管部门的策略就是"拖"。马明哲"不可为,也要为之"的顽强把自己送入内外交困的两难境地。他求见监管部门的领导,碰到提出"只谈五分钟"都遭拒的尴尬。监管部门明确规定,在平安分业没有完成之前,不审批平安新的分支机构。看着其他竞争者那几年不断发展新的分支机构,而平安却死守那几个山头不能动,公司管理团队和中层干部有人开始动摇。有人选择离开,也有人劝他放弃金融控股,走分业经营的路子。甚至有领导班子成员替他抱冤屈,心气难平:"你成天在外面磕头作揖,为了等一个(监管部门)领导说上几句,几个小时站在街上等人家,等到半夜,值不值?"当着经营班子的面,马明哲的回答和表态是:"为了公司长远的发展,我情愿给人家下跪!"
成就首富的准MBO传奇
当年原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在多位国有企业老总面前曾向媒体宣称:“我42岁时就当了行长,你们呢?”。马明哲则嘲弄王雪冰道,“我28岁就当上了全国第二大保险公司的总经理,你王雪冰42岁当行长,也真不容易”。
但令马明哲意想不到的是,王雪冰毕竟只是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行长。而马明哲孜孜追求的,则是要稳固自己的地位,把平安公司这家属于国有的金融机构转变为一家私人公司。
2003年,平安成功实施了准管理层收购(MBO),令资产规模1800亿的平安脱胎换骨,由原来的国有企业逐渐蜕变为股权分散、治理结构良好的公众公司。
1999年,工行因国家政策要求退出金融业。一位前平安高层人士称,工行将全部股权悉数转让给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2002年前后,中远集团和招商局亦分别出售了其持有的9.9%和14%的股权。至此,三大发起人全部退出平安保险,而对于中远集团和招商局股权给谁,当事各方闭口不谈。2002年10月,香港汇丰银行斥资6亿美元参股平安10%,成为其第二大股东。而此时,平安保险的第三大股东换成了江南实业。平安方面的解释称,江南实业与新豪时同属员工持股机构,员工持股计划分别持有江南实业和新豪时69.11%和98.15%的股权。
2003年,平安最大股东、持股16.09%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出于符合保险业单一股东持股不超过10%的政策法规及深圳市国企战略重组的需要,在深圳市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8800万股,约合平安总股本的3.6%。当时的买家是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平安上市招股书的披露看,这部分股权已经转让,使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股权在上市前下降至12.49%。同样是出于深圳市国企战略重组的需要,持股6.93%的深圳市财政局也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具有国资背景的深圳市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03年平安按照计划在全球发售的股份数目为13.88亿股,占公司扩大后股本的22.4%。主要售股股东为深圳市政府背景的两家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卖出7300万股,持股权由12.49%降至8.77%,居第二大股东;深业投资管理公司将售出4050万股,持股比例由6.93%减少到4.87%。
其他前九大股东中,除了汇丰斥资12亿港元增持平安股权至9.9%而继续居第一大股东外,其他股东的股权均因上市而相应摊薄。此时,平安员工持股计划——江南实业和新豪时分居第三、四大股东,总计持有14.02%的股权。但从相对值看,平安员工持股计划占前九大股东的股权比例已经上升至23.7%,影响力大大增强。而此时,马明哲终于真正握住了平安“掌门人”的权柄。
而之所以称平安的员工持股计划为准MBO,或称次MBO,是因为平安的管理层理论上并没有占绝对控股地位,即便是在江南实业和新豪时内部也没有实现控股地位。但很明显的一点是,管理层在公司内部对员工拥有很大的管理权与威信,即使他们表面上不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仍在员工持股计划内部拥有很大的发言权。而这种管理权和威信当然离不开马明哲及其团队的建构和维持,从1988年到2004年,马明哲为这一计划的实现努力了16年,也等待了16年。
2004年的中国首富
2003年2月,在马明哲的指挥下平安集团分业重组落幕,正式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拖四”框架完全显现。集团控股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公司、平安信托投资公司。平安信托投资公司依法参股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使平安形成了以保险为主,容证券、信托、投资和海外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集团控股经营架构。
2004年6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平安保险H股(2318-HK)登陆香港股市,在2004年共融资143亿港元,这显然是该年度亚洲区域里最大的一宗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个案。
上市的成功也为马明哲带来了丰厚的个人收益。据平安招股书披露,至2004年4月24日,马明哲本人拥有员工持股计划的约1.10%,相当于公司发行股本的0.16%,为平安公司内部持股额最多的个人。这是诞生于1992年的一个持股计划,催生了平安内部大大小小2万名上市受益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共同分享总计4.2亿元的投资盛宴,而最大的受益者当然是其发起者——马明哲。也正是因为这个持股计划,平安在12年之后的IPO时,马明哲旗下的江南实业和新豪时合计所持14.02%的股权,成为了平安实际上的第一大股东。
早在2002年年底,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香港汇丰银行参股平安保险时,给出的股价是每股20元港币。《新财富》杂志在2003年1月相继披露到,马明哲通过“新豪时”和“江南”实业两家公司,累计控制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左右的股份,总计达5亿股,而其掌控的平安保险的总资产则高达1500亿人民币。如此计算,马明哲当年实际持有的平安公司股份价值达100亿人民币以上。比起《财富》杂志所评的资产为91亿的2003年的首富丁磊,马明哲理所当然地荣膺了中国新一届首富的桂冠,一时间成为了在媒体前频繁曝光最炙手可热的公众人物。
中国从来都不是一个匮乏“富豪”的国度,尤其是在过去20多年中,诞生了一个又一个层出不穷的致富奇迹。马明哲就是中国金融保险业在改革开放时势下造就的一个披着“神话”色彩的“富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