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刘娟是青梅竹马。我们住在同一个村,彼此相隔不远,小时候在一起玩过。从小我就喜欢她,因为她长相很甜,也很乖巧;她也喜欢我,因为我爱学习,总显得比那些只知道疯跑的男孩子们有学问。
高一时,我们都考进了县城中学,都住校,并且刚好分在了同一个班。因为住得比较近,每个月末回家时,我们都一起走。那时候,从汽车站走回家的那条小土路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段距离,就是在那条小路上,我第一次牵了她的手,第一次亲了她的脸,也第一次拥抱了她刚刚发育丰满的身体……
我和她相爱了,爱得热烈而又冲动。在我眼里,她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孩儿,她乌黑的长发、白嫩的皮肤、匀称的身材……还有温柔的笑脸,她的一切一切占据了我关于爱情的全部想象。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男孩儿来说,这份美好的初恋有时会让我感到惶恐和心痛,我不知老天为何会如此眷顾我,竟给我送来一个那么好的女孩儿和一份那么美好的爱情。
无数次,我们在小路旁的玉米地里亲吻,然后许下一生一世的承诺。刘娟把我们名字的大写字母写在自己的手绢上,再把手绢深深地埋进土里。她说:“手绢不烂,我的心就不会变。”我被她的痴心所感动,发誓要一辈子对她好,绝不做陈世美。
那时,为了瞒过父母和老师,我们的约会都是偷偷摸摸的。我知道早恋在大人们眼里意味着什么,尤其对于我父母,他们都盼着我能考上大学光宗耀祖,假如让他们发现我和刘娟的事,父亲说不定会痛打我。我嘱咐刘娟,在学校时千万不要和我接触,连话都不要讲。她很听话,但约会的时候,她常为此难过得哭泣。我安慰她说:“只要我们高中毕业了,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
好不轻易熬过了三年,我考上了城里一所大学的专科,刘娟却落榜了。发榜那天晚上,刘娟约我在小路旁见面。一见到我,她就趴在我肩膀上哭了,眼泪洇湿了我的衬衫,晚风一吹,肩头上凉凉的。
她抽泣着对我说:“博文,咱俩分手吧。你成了大学生,我配不上你。”
我一听就急了,紧紧搂着她说:“不管我是不是大学生,就算我成了博士生,我也会娶你的!”
她不敢相信地看着我的眼睛,问:“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我斩钉截铁地点点头。
她的眼里又浮上一层泪水,却抱着我幸福地笑了。
为了在城市里有个更好的未来,孙博文不断奋斗。辛勤汗水浇灌下的爱情之花也娇艳地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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