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王翠艳)为了使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能够及时、充分享受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经请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未参加年检的《再就业优惠证》进行一次补检。
据了解,本次补检时间为10月6日至25日,补检范围为2007年底前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且未参加年检的人员。补检时,持证人员要向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书面说明未参加年检原因,对逾期不参加年检人员所持的《再就业优惠证》,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不再享受扶持政策。对已办理退休人员和伪造、转借、租用、涂改的《再就业优惠证》,由发证机关收回《再就业优惠证》并注销。
另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根据国家文件相关精神,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扶持政策审批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去唐海热线新闻中心 看更多精彩新闻
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唐海热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电话:13273582155
Copyright ? 2000 - 2008 th163.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唐海热线